各二級學院及相關部門:
根據上海市教委科技處、上海市教委科技發展中心通知,2016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近期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 驗收項目的範圍
1. 2012年度尚未結項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2. 2013年度已完成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3. 2014年度及以後立項的項目不參加本次驗收。
二、 驗收要求
1.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驗收的主要內容是:項目申請書規定的各項研究內容以及申請書所明確的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執行情況;項目所產生的論文、專著、專利、決策咨詢報告、獎勵等科研成果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等。
2. 項目所產生的科研成果的具體要求:主要項目成果第一署名人應為項目負責人。論文為正式發表、專著為正式出版、研究咨詢報告需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如論文已交雜誌社待發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須提供雜誌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證明或出版合同復印件。所有成果均須註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
三、驗收材料的提交
1.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的填寫
項目總結報告必須在“學科建設與科技管理信息平臺”(http://219.228.12.64)上填寫和打印,其它版本不予受理。平臺開放日期為3月11日至3月17日。
2.項目驗收需提交的資料
(1)項目申請書復印件1份(A4紙,雙面復印);
(2)項目結項報告5份(A4紙,雙面打印);
(3)已標註“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的項目成果(合訂成冊)原件1套,須在每本成果封面右上角加貼標簽,標明項目編號、項目負責人與摩臣5名稱;
請有關二級學院及部門督促項目負責人認真做好結項工作,並於3月17
日前網上提交項目總結報告,3月20日前將紙質結項材料送交科研處。
科研處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