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河南省人民政府自2016年至2020年共同設立第二期聯合基金(以下簡稱NSFC-河南聯合基金),項目指南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info52249.htm
一、2016年度資助計劃、資助領域和研究方向
2016年度NSFC-河南聯合基金擬通過“重點支持項目”或“培育項目”予以支持。其中“重點支持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220萬元/項;“培育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50萬元/項。資助領域和研究方向見指南。
二、申報要求及註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聯合基金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 培育項目申請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所在依托單位必須位於河南省境內;
3. 重點支持項目申請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後以及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本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面向全國,河南省以外的依托單位申請項目必須與河南省內單位合作。對於合作申請的研究項目,應在申請書中明確合作各方的合作內容、主要分工等。
重點支持項目和培育項目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2個。
(二)限項規定。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者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與處於評審階段(申請和參與申請的項目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的以下類型項目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於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含承擔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製專項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
2.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NSFC-河南聯合基金項目。上一年度獲得本聯合基金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
(三)申請註意事項。
1. 本聯合基金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3) 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聯合基金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重點支持項目”或“培育項目”,附註說明選擇“NSFC-河南聯合基金”;申請代碼1和申請代碼2必須按本指南要求選擇。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重點支持項目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培育項目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4) 申請人應當按照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或培育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務請在申請書“研究背景與意義”部分首先說明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或培育項目的研究方向名稱;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聯合基金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5)申請人應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申請人僅需填寫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由系統自動生成。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製項目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申請人匯總編製。
(6)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並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7) 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8)本聯合基金資助項目在執行期間形成的有關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軟件、專利及鑒定、獲獎、成果報道等成果,應註明“NSFC-河南聯合基金資助(項目批準號)”。
2.申請人應2016年6月6日9時前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將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兩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送交科研處。
科研處
20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