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相關部門:
為貫徹國家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落實《中國製造2025》(國發〔2015〕28號)和《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要求,進一步推動上海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根據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就組織申報2016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專項資金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http://www.sheitc.gov.cn/cyfz/670545.htm
一、支持重點
支持新能源整車、關鍵零部件及系統的研發和產業化,促進新技術的突破和應用;支持新能源整車和充換電設施的新型商業模式,實現規模化運營;支持相關平臺建設,健全和完善產業鏈(見附件1)。引導企業以多種形式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加快創新驅動和轉型升級。
二、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二)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製度健全,信用良好;
(三)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資金籌措和項目實施能力,擁有項目實施所需的知識產權,項目方案合理可行;
(四)所申報項目為在建或待建項目,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單位需填報2016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並提交項目可行性報告和相關附件材料(見附件2)。
四、申報辦法
采取書面申報的方式。
項目申請人填寫申報材料後打印裝訂兩套,簽字後於2016年7月5日9時前送交科研處。
五、項目評選
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評選,擇優支持。
六、本項目為廳局級。
附件:【 [1.2016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專項資金項目指南]】
附件:【 [2.2016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科研處
201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