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市教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摩臣5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我校疫情防控期間學生收退費管理工作辦法,具體如下:
一、本學年學費收費辦法
根據上海市教委統一安排,從3月2日起,我校按計劃全面開展了在線教育教學工作,依據《通知》規定,本學年按照標準收取的學費,不予退費。
二、本學年住宿費收退費辦法
1.收退費原則。我校按學年已收取的學生住宿費,按照“據實發生,分類執行”原則辦理收退費。
2.分類收退費辦法
(1)全額計收,不予退費。疫情期間留校的學生,摩臣5已按住宿費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的住宿費,不予退費;
(2)部分計收,據實核退。按照上海市教委統一要求,從4月27日起開始安排返校,根據我校具體開學日期,於次月起開始向返校學生計收住宿費,學年結束當月實際住宿時間不超過15天(含)的不予收費,超過15天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收費。本學期未返校學生,按照學年(一學年按9個月計算)已收住宿費標準的一半退費。
三、退費結算方式
根據學生的實際住宿時間按月結算,多收的住宿費按規定的退費標準,分別不同情況采取退付或抵扣方式結算:
1.畢業班學生辦理退付手續,由學生處統計畢業生住宿時間(按月計算),財務處據實發生,在畢業生離校前,及時辦理退付手續(退款至學生銀行卡);
2.非畢業班學生辦理抵扣手續,由學生處統計非畢業班學生住宿時間(按月計算),學期結束前,財務處據實發生,辦理下學期住宿費的抵扣手續。
四、收退費工作組織
本次疫情期間收退費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工作,有關部門、二級學院務必高度重視,協調配合,共同做好退費辦理及相關宣傳解釋工作。
1.學工部(學生處)負責梳理學生(含研究生)返校情況,分別按照畢業班、非畢業班和留校學生等不同情況,及時完成統計返校學生的住宿情況。
2.財務處負責辦理住宿費退費手續。財務處依據學生處與教務處核對確認的畢業生離校名單,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同步辦理退付手續(涉及欠費學生單獨辦理),非畢業班在下學期收費時,辦理退費抵扣手續。
3.各二級學院要積極配合做好收退費政策宣傳和學生住宿信息統計工作。
聯系電話:38223003(財務處資金結算與收費科)
附件:市教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摩臣5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摩臣5娱乐
2020年6月16日